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日期:2024-05-25 10:42:12分享到:
5月22日,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粤府办〔2024〕6号),提出到2026年,低空管理机制运转顺畅、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应用场景加快拓展、创新能力国际领先、产业规模不断突破,推动形成低空制造和服务融合、应用和产业互促的发展格局,打造世界领先的低空经济产业高地。

为此,广东省将依托广州、深圳、珠海三个低空经济核心城市强化引领支撑,发挥佛山、江门、惠州、东莞、中山等市制造业配套优势,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因地制宜打造低空应用场景,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低空经济产业集群。
根据方案,到2026年,核心区域低空智联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省通用飞机飞行达到15万小时,无人机飞行达到350万小时。在城市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间无人体系等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方案明确,成立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由省领导任召集人。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军民航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和地市派员参加专班办公室工作。组建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省低空综合服务中心),在省工作专班领导下,承担低空空域管理协同运行和低空飞行管理服务统筹工作,运营管理省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负责统筹全省城际间低空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和管理,统筹全省通航飞行的通信、导航、监视设施的建设运营等。此外,还将组建省低空经济产业研究院,开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
方案特别提到,支持广州、深圳等市创建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支持广州、深圳等市先行先试,加强城市空中交通管理组织运行模式研究,完善管理措施。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具备条件的城市开通市内和城际低空客运航线,打造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主要区域的低空空中交通走廊。鼓励利用直升机、eVTOL等低空飞行器探索拓展空中通勤、商务出行、空中摆渡、联程接驳、跨境飞行等低空新业态。探索开辟粤琼低空航线。方案要求各地市要以应用场景需求为牵引,因地制宜、务实有序推进满足本地区无人机应用需求的低空智联网建设,并与省相关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逐步建设完整统一、服务全省的低空智联网。建设省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省级空域协同管理、无人机飞行态势监视、省际省内跨市低空飞行统筹协调等功能。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建设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挥通航飞机、直升机、无人机高低搭配、功能互补的特点,构建全省统一标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方案还提到,构建省低空经济发展“1+N”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广东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的相关标准制修订。支持中国民航适航审定中心广州航空器审定分中心提升适航审定能力和取证效率,争取升级为国家eVTOL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推动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在飞控系统、动力系统、任务载荷、无人机管控平台、低空反制系统等领域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促进低空基础设施相关产业发展,支持通信、导航等领域优势龙头企业提供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抢占低空经济市场机遇。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扩大低空经济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探索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低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通过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低空产业发展,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组建专项基金,引导更多资金投向低空经济重点领域。引导天使投资机构对初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重点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支持头部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实施并购重组,推进行业整合升级。支持发展通用航空装备融资租赁服务,探索构建科技保险服务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资金支持,多渠道助力企业和项目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