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
关于高考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考试期间各考点及周边区域低空空域安全,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汕头市公安局决定于2023年6月7日0时至2023年6月9日24时对汕头市“低慢小”航空器加强管理。
详细通告
通告如下:
? 禁止飞行区域:全市各高考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
? 禁止飞行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航空航天模型、风筝、孔明灯等。
? 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高考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严格落实管控规定。因医疗、体育、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95080部队飞行管制室,联系电话:0754-89820531)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汕头市公安局备案后(联系电话:0754-88964732),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 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空中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高考期间在考点附近施飞无人机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东莞
高考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
为扎实做好我市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保工作,维护考试期间各考点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考试区域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 管控对象
管控期间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考试安全的行为。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须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并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可实施。
? 管控区域及时间
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全时段,在全市23个考点(东莞中学、东莞第一中学、实验中学、东华高级中学东城校区、光明中学、高级中学、万江中学、石龙中学、虎门中学、第四高级中学、麻涌中学、第十高级中学、厚街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第六高级中学、第八高级中学、东莞市海德双语学校、塘厦中学、常平中学、第七高级中学、光正实验学校、莞中松山湖学校、东华高级中学生态园校区)及其周边10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执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 管控措施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在管控期间,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到就近派出所举报违规飞行行为。
中山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地面防范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考试期间各考点及周边区域低空空域安全,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山市公安局决定于2023年6月7日0时至2023年6月9日24时对中山市“低慢小”航空器加强管理。
详细通告
通告如下:
? 管控时间
2023年6月7日0时起至6月9日24时止。
? 管控区域
中山全市各高考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飞行管控。
? 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航空航天模型、风筝、孔明灯等。
? 管控措施
(一) 管控期间,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无线
电管理、民航、公安等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
(二)涉及考试期间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气象探测、警备执勤、电视转播等特殊任务飞行,必须具备与所使用航空器相符合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等有关规定,依法预先向空军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或气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并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可开展作业。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举报渠道
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一年一度的高考来临,为保证广大考生能保持最佳考试状态,全球鹰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高考期间(6月7日-6月9日)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管控期间切勿升放无人机,若构成犯罪,情节严重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一定要时刻关注当地发布的公告和法律法规。为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及“黑飞”现象,飞行前一定要检查无人机,且要了解禁飞区域,如有必要,还是考证最为稳妥。不仅能系统的学习无人机知识,保障安全飞行,还能减少炸机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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